6月6日是农业部确定的全国同步的“放鱼日”。当天,省沿海开发(东台)有限公司也举办了增殖放流活动,在东台海域放流1万尾大黄鱼、1万尾黑鲷、4000只半滑舌鳎和580万只海蜇苗。

省沿海开发(东台)有限公司高度重视海洋生态补偿的增殖放流工作,是盐城市市县海洋主管部门持续推进海洋生态补偿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盐城市市县海洋主管部门按照“注重修复生态、兼顾效益”的原则,探索实施用海项目生态补偿制度,督促、指导各用海单位通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的方式来补偿海洋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对渔业资源造成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盐城市近岸海域渔业资源,促进了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得到当地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