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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电力捕鱼专项整治行动简报2015年第5期
发布时间 2016-01-18   稿件来源 市渔政监督支队   浏览次数:   [ ]

本 期 导 读

*盐都区启动严厉打击电力捕鱼“百日会战”行动

盐都区启动严厉打击电力捕鱼“百日会战”行动

6月18日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大市区”打击电力捕鱼工作推进会后,盐都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区政府决定从71日至1010日,在全区范围启动严厉打击电力捕鱼 “百日会战”行动

1. 全面摸底排查电捕从事人员。以镇(区、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电力捕鱼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全面准确掌握电力捕鱼人员数量、信息、活动规律。根据摸底排查情况,镇村配合渔业、公安等部门发放《通告》和《告知书》,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让当事人现场签收,并要求其主动向渔政部门交出电力捕鱼工具对拒不上缴电捕工具的,现场进行强制收缴、拆解。

2. 建立健全应急报告和联动执法机制。各镇(区、街道)及区宣传、文广新等部门要加大对禁止电力捕鱼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打击电力捕鱼行为的积极性,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健全应急报告和联动执法机制,迅速在全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浓烈氛围。一旦发现电力捕鱼行为,村组要第一时间向镇(区、街道)渔业部门报告,并同时渔业执法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公安110举报。渔业公安部门接到相关举报信息后,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执法查处事发地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对电捕行为人进行控制和身份确认,对妨碍执行公务、拒绝检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人员予以治安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整治电捕工具和非法渔获物销售市场。区公安、农委、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排查制造、销售、修理电鱼设备人员,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电鱼设备的加工点、销售点以及维修点。各镇(区、街道)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销售非法渠道获得的渔获物,一经查实,除没收渔获物,并依法立案查处。

4. 加大电捕行为处罚力度。渔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渔业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严查重罚电捕行为,一律执行上限罚则。对使用电力手段破坏渔业资源的,一经查获,根据《渔业法》相关规定,除没收非法工具、渔获物违法所得外,一律5万元以下罚款

5. 严格考核奖惩。各镇(区、街道)要高度重视这次“百日会战”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掌握实情,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落实、务求实效,搭建专门工作班子,集中力量,整合资源,严打100天,力争使电捕行为早日在全区绝迹。区政府将把渔政执法协管工作纳入各镇(区、街道)年度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要内容,对“百日会战”动不力的镇(区、街道),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凡在“百日会战”行动期间被区渔政部门查获3起电力捕鱼的,1起电捕鱼案件当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将对所在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各镇(区、街道)要加大对渔政协管员和村(居)两委负责人、河道保洁人员的考核力度,细化严明奖惩措施,并报区渔政部门备案。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电力捕鱼及制造、销售电力捕鱼工具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举报电话渔政88613110,公安110,凡举报查实后,每一起奖励举报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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